Wednesday, June 10, 2009

blogger

我不快乐。因为我得不到认同。你有存在的原因吗?我有。受教育,上大学,然后平步青云,过着快乐似神仙的生活。那是妈妈讲的。我想要的,是认同及存在的价值。所以,我开始在网上写作。
我的名字叫布洛格,正确的读法是BLOGGER。那是住在电话线外的大众给我的称号。称号的由来我一点都不清楚,但是对自己的名字成了布洛格阿凯还真的满高兴,感觉有点像电玩里的英雄。
每天醒来的第1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然后才开始洗刷。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总觉得自己堕入了人类的世界,有点格格不入。偶尔我还看到牙刷在镜子又上又下的漂泊,完全看不到我的射影,我倒觉得这才是正常的。可悲?不。你们才可悲。从你们的身子,我闻到的,是血腥及铜臭混淆的气味。我的家里(homepage),有的只是芬香的文言气息,追求的,是永恒的爱与和平。
“嗯,今天太阳凶得很,我还是点了一杯Latte。。。”
你说日记应该写给自己看,何必放在网上阻碍交通呢。我说,你一点也不懂。每一篇日记都是一件作品。作品的存在价值就是得到他人的赞赏及批评。这太极端了!你是这么想的,对吧?爱是种极端,恨也是一种极端,人类却被这俩极端主宰的几千年,因为人的存在价值就是得到他人的爱惜及痛恨。被痛恨的人,是不是也该给宰了,以免阻碍交通?
扯得太远?我承认这一点。扯得好的,被称为金玉良言,不好的,就是胡说八道。但是我已不在乎了。因为你已读完了这件作品。

p/s:谢谢,因为你的感想给了作品存在的价值
*blogger:网上写日记或敢想的网上文学家。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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