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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ne 10, 2009

朋友?

"你不觉得你很笨吗?"
眼前的咖啡跟着我的指挥不停地旋转。黑色的漩涡吸引了我的目光。漫画中大番薯不是时常走入旋转图吗?我想,我也走入了咖啡。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原来她的离去一点都不伤感。看着她走入登机处,我泰然地叫一旁哭泣的依依走吧!一条条贴着地的自动梯带着我迈向停车场。我俏皮的对依依说政府建这些自动梯就是怕她赖着不走,吓坏游客。依依笑得有点狼狈,我开始相信自己说的谎言。大头突然把手放在我的肩膀,说:“哭吧!我的朋友。”我真的很好,虽然空旷的 KLIA令我感受到了空虚的可怕.讨厌他的自以为是,但我没做回。.我的脑部早已被手中的礼物及卡片所遗留的香味给熏昏了。是她的味道。Du’berry 的香水。想不到,你的味道已成了我戒不掉的烟。
(我们一定要保持联络)
车上我哭了。那是她写在卡片上的字。当然还有俗套的 “生日快乐”,虽然祝福来得有点早。依依及大头很识相地不往后坐看,任由我放纵的哭。我只记得我哭得比窗外的雨还凶,还有可恨的情歌一直不停的播放。
(两年后见!)
为什么她的离去不比那几行字更心疼?我也不懂。她送了我一件长袖衣,我又哭了。她记得我说的话,她真的在乎我!醒来时已经是10点钟了,手中还握着那件衣. 被泪水灌洗过的眼睛肿得很可怕,但却雪亮得很。我望着镜中的眼睛许久,发现它点燃了生命的光芒。我决定了!我要当她一辈子最好的朋友。


(喂,小凯,我回来了!)
我望着她,很不忿的回答: “喂,我可是看得起你才苦恋你三年,你怎么说这种话.再说,我是痴情,不是笨。”
“好好好,情痴,晚上吃什么?”她的笑容还是如此的迷人。
“你不是想好了吗?”
“呵呵,还是你最了解我,走吧!”
以前我总觉得和她不牵手地走在MID VALLEY有点怪怪,但是今天的我走得好自在。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已经有了新对象。她?明年就要订婚了。未婚夫是和她一起7年的男朋友。

聚会

“爱情就像一瓶葡萄酒,越久越浓。”依依脸红的说道。
“唉哟,你好俗气哦!换下一个!阿凯,你说。”关公宇轩醉醺醺的说道。
“我觉得。。。爱情就象一件内裤,因为。。。因为你拥有它时,你并不觉得它的重要性。但是你一旦失去了它,你会觉得全身怪怪,少了一些东西似的,很没有安全感。”阿凯很认真的回答。
“不对,不对,我睡觉从来都不穿内裤,不知多舒服呢,哈哈哈!”宇轩拿着酒杯,大摇大摆的回答。
“真糟糕,连阿凯也醉了,真不知要如何待他们回家。”大头一边摇头,一边享受他的杯中物。他不是千杯不醉,而是一饮就醉。所以,他只喝咖啡。
“我没有。。”阿凯欲言又止。算了,就让他们当我发酒疯吧,总比当作我在讲笑话好,阿凯想着。原来出糗时脸红程度不比醉酒差,阿凯的脸还真的和宇轩一样红。
“大头,你还没说呢,趁他们还没挂快说吧。”依依脸颊上还呈现着羞涩的粉红色。
“我觉得,爱情就象古老的时钟,我们呢,就是那长针及短针。当长短针在12点相遇时,时钟就会发出爱的交响曲。”
“可是长短针一天会在12点钟相遇两次阿!”阿凯迫不及待的作出回应,似乎是想推翻大头的“理论”以报回刚才大头说他醉的仇。
“对阿,第一次的相遇是机会,而第二次呢,就是缘分。”大头回答时脸上挂着微笑,令阿凯觉得他是在笑他的无知。
“哇,古老的时钟,我喜欢!”依依兴奋的回答,手上还握着空杯子晃来晃去。看来,依依也喝得差不多了。
“管他*的爱情观啦,来,友谊万岁!”宇轩握着酒杯,把它悬在圆桌上中间
“对,友谊万岁!”
“万岁!”
“万岁!”
房间传出了杯子敲击声,隐约间又听见了玻璃坠落在地上的声音。接下来听见的,当然是参差不齐的狂笑声。那是发生在2003年2月14日,情人节的事。3个单身汉及1个男友身在异乡的女生在BLUE Café & bistro渡过了他们的第4个情人节聚会。

犯贱

如果你问我人的共同点是什么,我会说,人都是犯贱的。是否太偏激,太夸张我不管,因为那是我的想法。
二十岁出头,朋友无数,被女生拒绝了两次。一人在家,好孤单。犯贱的习惯开始发作。好刻意的打开了mp3里的所有情歌,觉得每首歌都是在诉说着自己的悲惨及孤独。心情很糟,但听到歌手很了解我似的唱了数多我的坎坷爱情路,心灵得到了安慰。开始怀疑自己何苦把自己弄得如悲剧英雄般承受痛苦。曾经不解泛滥的情歌有何作用,现在懂了。是让犯贱的人觉得自己被丘比特遗忘及被月老所玩弄,然后再不停的听更多的悲惨情歌来证实自己的想法是对的。
Mp3还是播放着烂情歌,闭上眼睛,想起了她与她。心情更糟。暗恋她3年,苦苦追求另一个她两年,结果得到了1位好朋友,和一名陌生人。折磨了5年,终于了解女朋友是可遇不可求的,但是还是傻乎乎的等着好朋友的告白,陌生人的问候。等待,不是因为还爱。而是,相信奇迹。
脑袋,还是不停的接收speaker传来的讯息,但是早已不在乎它们说些什么,因为现在想要的,是温暖的怀抱,还有夹流在头发的洗发精味道。啊,好想被人爱。
“喂,阿凯,你又躺在床上听音乐?”
“嗯。找我什么事?”
“什么事?当然是踢球啦!都5点了你还没来,你当你是Ronaldo啊?”
“好好好,马上到。”
按了一下滑鼠,LinkinPark 粗旷的歌声淹没了周围的声音。身体跟着摇滚乐不停的摇摆。换上了球衣,我任由LinkinPark 继续的狂吼,离开了房间,踢球去了。我的伤感去了哪里?没时间了,下次吧!

婆~婆。。。

1997 年11月17日星期一,发生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KL竟然没塞车!我兴奋地驾着小灵鹿在联邦大道狂奔。城市人就是这么容易满足。基本上只要有人保证KL不再塞车,我一定投他一票,管他是青还是蓝。收音机不停的播放80年代歌曲,害我的喉咙差点失声,但我却异常满足。真是个吉祥的日子,回家一定要问问婆婆今天是不是旺我,搞不好我去买马票还能中奖呢!我越想越兴奋,不知不觉中就到了家门口。
家里的气氛有点怪,嗯,怎么说呢,就是有种悲伤加上严肃的空气混合在一起,不停地在家中漂流,挥散不去。真是的,难得的好心情都给打散了。管他的,“婆婆!”我一如往常的叫道。婆婆眼睛还是死盯着电视机不放,我猜他又听不到了。我爬上了楼梯,发现还没有人回来,对自己的赛车技术沾沾自喜。算了,还是去洗澡。
不对,电视机没开!浴室外也太静了,姐也不可能这么迟还没到家。我匆忙的穿上衣服,走下楼梯。婆婆还是坐在没插电的电视机前。我的心开始慌了。“婆婆你怎么啦?”糟糕,没回应。这该不会是。。。老人痴呆症的征兆吧!我伸出了左手,慢慢的走向婆婆。左手触碰婆婆的肩旁时,老人家终于有了反应,但是回想起,我多么希望他没反应。
他转过了头,哭着对着我说:“弟弟死了”。我愣着在那儿许久,看着老人家的泪水不停地从红肿的眼睛里流出。婆婆。。。比一天前多了许多白发,皱纹也惨不忍睹的在他的脸上横生,但是他的嘴唇却离奇的鲜红。我开始狂吼。因为我认不出眼前的老人。因为我没有弟弟。因为,它不是人。他转过了他的头部,身体还是对着安静的电视机。它对我说话时,下巴触碰的,是它的背部。听过折骨声吗?那时它转头时所发出的声音。
转眼间那已经是6年前的事了。我已忘了接下来的事情了。只知道我发了一场大病,然后不久我也搬家了。那是什么一回事我也没有去查证。不过听说半年前屋子已经被第5个屋主买下了。前4个屋主包括我们都是在11月搬迁的,真是巧合。那是姐说的。我知道,那不是巧合。那三个屋主也知道。


写于2003年11月17日。嗯,第5个屋主也知道了。

不许哭

短篇


小孩
得不到
电动火车
所以,他哭了


妈妈
不许哭!
他不听话
所以,她打他


爸爸
好了啦!
他还小嘛
所以,别打了


路人
在超市
见到此事
所以,我写下


长篇


小孩
得不到
电动火车
所以,他哭了
哭是他的武器
他不停不停的哭
路人停下观看
他继续嚎哭
只是为了
那一俩
火车


妈妈
不许哭!
他不听话
所以,她打他
打是疼,骂是爱
她不停不停的打
路人停下观看
她不加理会
只是为了
要孩子
听话


爸爸
好了啦!
他还小嘛
所以,别打了
孩子要慢慢教
他不停不停的劝
路人停下观看
他觉得蒙羞
当众打孩
多丑啊
快走


路人
在超市
见到此事
所以,我写下
何必当众打孩
我不停不停的想
我停下来观看
她越打越凶
爱的教育
何时才
授教

准备好了吗?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间荒废的工厂里,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一间被荒废近20年的工厂,竟然传来了喧哗声,灯光还不停的闪烁着。破旧及堆满杂草的外观变成了很可笑的对比。村长站在远处,手拿着三寸长的木棍,小心翼翼地往工厂前进。木棍上还沾满了潮湿的泥土,显然的木棍是村长在沿路上捡起来的。他脸上呈现出了一股可怕的笑容。不对,是兴奋。是老虎发现单独的鹿时所发出的表情。

红色的铁门被村长往右推,20年来没运动过的轮子竟然毫不费力地把铁门推至右墙,然后停下。村长愣住了。黑暗。空旷。工厂有如空洞的文章,根本没有存在的物体可形容。那灯光及吵杂声是什么回事?那不是不知好歹的小伙子开派对的声音及‘的士高’灯光吗?一颗颗汗珠从村长的鬓发滑下。是的,他害怕了,现在的他是那一只发现有老虎在后头的鹿。

‘堂!’还来不及对那突如其来的声音做出任何反应,两把灯毫不留情的照向村长。村长的身体自然地把手伸到眼前,试着把刺眼的光线遮开。当眼睛终于适应了光度时,村长把视线拉至发光处。他看到了。这不是真的!不可能!不可能!木棍从村长的手滑下,跌在地上发出了‘冬冬’声。5,4,3,2,1。 “啊啊啊啊啊啊!!”

“cut!good take。史密特,你演的真好。收工!”
“谢谢导演夸奖。”史密特骄傲的回答。化妆师忙着帮他卸妆。
“陈导演,拍得怎样了?”穿着西装的林老板走向导演。
“林老板,放心,我只要把slogan放在广告尾端,工作就完成了!”导演一边回答,一边指着桌上的大卡片。
“好好,知道你辛苦了,今晚我请客!”
“就这么说定了,哈哈,终于可以吃好的了。”导演开心的回答

仔细一看,卡片是黑色的。卡片的右手边画着粗壮的手,指着观看卡片者,而左手边则写着


准备好了吗?
PROTON REVOLUTION 蜕变
可别吓着



Proton,你我为荣的国产车

blogger

我不快乐。因为我得不到认同。你有存在的原因吗?我有。受教育,上大学,然后平步青云,过着快乐似神仙的生活。那是妈妈讲的。我想要的,是认同及存在的价值。所以,我开始在网上写作。
我的名字叫布洛格,正确的读法是BLOGGER。那是住在电话线外的大众给我的称号。称号的由来我一点都不清楚,但是对自己的名字成了布洛格阿凯还真的满高兴,感觉有点像电玩里的英雄。
每天醒来的第1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然后才开始洗刷。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总觉得自己堕入了人类的世界,有点格格不入。偶尔我还看到牙刷在镜子又上又下的漂泊,完全看不到我的射影,我倒觉得这才是正常的。可悲?不。你们才可悲。从你们的身子,我闻到的,是血腥及铜臭混淆的气味。我的家里(homepage),有的只是芬香的文言气息,追求的,是永恒的爱与和平。
“嗯,今天太阳凶得很,我还是点了一杯Latte。。。”
你说日记应该写给自己看,何必放在网上阻碍交通呢。我说,你一点也不懂。每一篇日记都是一件作品。作品的存在价值就是得到他人的赞赏及批评。这太极端了!你是这么想的,对吧?爱是种极端,恨也是一种极端,人类却被这俩极端主宰的几千年,因为人的存在价值就是得到他人的爱惜及痛恨。被痛恨的人,是不是也该给宰了,以免阻碍交通?
扯得太远?我承认这一点。扯得好的,被称为金玉良言,不好的,就是胡说八道。但是我已不在乎了。因为你已读完了这件作品。

p/s:谢谢,因为你的感想给了作品存在的价值
*blogger:网上写日记或敢想的网上文学家。我不是。